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县科技计划项目的课题承担单位由审批确定改为专家评审确定。将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三)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四)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综合平衡的牵头职责,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研究全县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负责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申报与实施;负责省科技攻关计划、自然科学基金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市科技计划的申报与实施工作,负责县级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三)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认定工作,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各类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
(四)组织拟订全县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五)组织拟订促进全县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全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六)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七)负责省、市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的申报与实施工作,提出全县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八)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参与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
(九)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科普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十)归口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县出国(境)科技活动事项、参加国际科技组织和邀请外国人来华进行科技交流与合作事宜;协同组织和实施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科技交流合作事项;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科学技术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和科普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业与人才股:负责拟定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承担强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工作。指导相关领域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牵头开展省、市、县自主创新扶持政策兑现工作。负责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和科技统计相关工作。负责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推动落实相关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促进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拟订出国(境)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引进外国专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高层次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三)区域创新股:负责拟定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与社会发展领域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相关领域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监督评价、科技评估管理、科研诚信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建立科技金融服务机制,组织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配合做好科技创新基金、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服务工作,促进金融资本等社会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级各类创新基地建设。牵头负责科技招商工作。协调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等产业化环境建设。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五、办公地点
和县历阳镇和州路县行政中心1106室 邮编:238200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5- 5312765
传真:0555- 5312765
邮箱:chhxkj@126.com
网址:https://www.hx.gov.cn/xxgk/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7a3df762c262ea9a00aad4a&type=bumen
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联系方式
朱晓玲 党组书记、局 长 0555-5320366,主持县科技局全面工作;
赵国庆 党组成员、副局长 0555-5308896,协助党组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平安建设、深化改革等工作;负责办公室、财务审核、规划计划、目标考核、效能建设、政务公开、档案保密、互联网+;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科技统计、双招双引、营商环境、技术合同交易、科技人才与国外智力等工作;
何永艾 党组成员、副局长 0555-5312701,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建、组织人事、党支部建设、工青妇、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双减”、科技动员、文明创建、法治建设、卫生健康、结对帮扶、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等工作;
张 山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0555-5314765,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宣传统战、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提案议案、全民科学素质、区域协同创新、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登记、牵头负责科技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