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审核申报或审批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和撤并;编制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计划。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规划、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组织实施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的课程计划、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负责全县中小学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监测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编制所属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等;负责所属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基建投资计划和按规定确定教育收费项目、标准。
(五)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管理的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校长培训工作。
(七)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初中及以下种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八)负责全县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初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九)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十)统筹推进教育领域人才工作。(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访、宣传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信息、督查、保密、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工作;承办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及外事工作;负责印信、车辆管理;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管理机关公共设施、固定资产。
负责受理审批、审核县本级和转报上级机关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执行行政审批政策,研究制定行政审批业务流程,规范行政审批实施程序;组织协调审批流程,按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负责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咨询、协调、督查工作等。
(二)组织宣传股
宣传贯彻执行党章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和局党委决议、决定;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学校党组织建设;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和有关干部的考察、任免、选拔、交流和培训工作;承担全县教育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和完善全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党建工作。
(三)师资股
负责所属学校以及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退养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所属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完善实施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制度;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信息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等工作;加强对外沟通联络。
(四)计划财务股
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学校布局调整、校园建设配套等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拟订中小学年度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系统基建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基建专项经费;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及全县所属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情况;负责指导协调学生资助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局机关、所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教育经费预决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省规定拟订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所属学校教育事业费、各类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负责权限内的所属学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对所属学校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
(五)基础教育股
负责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及品德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拟定有关招生考试政策;指导中小学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础教育教学计划、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按规定规范和统一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和教学用具;指导并协调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及军训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校园安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学校饮食卫生和公共卫生;负责初中、小学学籍及毕业证书发放。
(六)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负责和指导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核、申报或审批、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管理及评估;指导职业中学生产实习基地建设、编写专业课乡土教材工作;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和指导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学科类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拟定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学科类校外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配合局党建办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组织实施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开展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非学科类培训管理;及时反映和处理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七)教育督导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受负责对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对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制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规划、督导评估体系和实施方案;负责对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按教育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直属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发布全县教育督导报告;组织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研究;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公地点
和县历阳镇财苑大厦 5 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55—5312444
邮编:238200
邮箱:hxjyjbgs@163.com
网址:https://www.hx.gov.cn/xxgk/opennessGongwen/?branch_id=57a3df762c262ea9a00aad5c&topic_id=60cac2dbd1da9bf17a8b4567&type=bumen
六、领导班子成员及联系方式
姓 名 职 务 联系方式
许克飞 党委书记、局长 5331765
杜仁志 党委委员、副局长 5319043
张田力 副局长 5319041
陈静 党委委员、总督学 5331637
胡小红 党委委员 5312015
李强 党委委员 5331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