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观大势、谋全局、出上策、抓具体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规划、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县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协调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贯彻落实政府定价目录。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4、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贯彻落实由国家、省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执行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政策法规。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安排县级有关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县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负责粮食流通产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培育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承担电力宏观管理相关职能。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研究提出全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建立县际间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五)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地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七)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八)研究拟订国防动员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防动员准备工作。组织实施国防动员训练演练。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十九)监督和检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制度及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贯彻执行情况,监管工程建设、国有产权交易、国土出让项目交易活动,审核与确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监督工程建设、国有产权交易、国土出让项目交易活动现场各方主体交易行为,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工程建设、国有产权交易、国土出让项目交易过程中投诉、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与职责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纪检监察、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受理审批、审核县本级和转报上级机关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执行行政审批政策,研究制定行政审批流程,参与多部门的联合审批。
(二)综合规划股:组织拟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政策建议。承担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补短板任务相关统筹协调工作。承担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区域合作有关工作。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长三角区域合作中心(区域合作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跨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对口支援的有关方针、政策,参与本县相关政策措施研究与拟定,组织开展跨区域和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活动。做好承接产业转移规划编制、方案制定,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牵头开展与长三角地区及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等区域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合作。承担县加快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提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协助组织编制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有关财政建设性资金。提出城镇化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建议。
编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分析监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牵头制定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指导协调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并督查考核。
(四)工业交通股: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综合分析全县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负责工业、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审核和储备。按照规定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和资金。统筹推进“三重一创”建设,推进重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培育工作。统筹推进上级对口部门管理的创新平台建设、创新能力建设等工作。推动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牵头负责全委“四送一服”、服务企业工作。
统筹交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提出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和建议。负责协调推进重大交通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衔接和协调,以及项目前期和建设中相关重大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军民融合发展办公室工作。
(五)农村经济发展和信用建设股: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相关发展战略、政策和体制改革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监测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县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信用工作的对外联络和合作交流工作。
(六)服务业发展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服务业、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拟定并协调实施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服务业发展,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七)能源与环资股: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本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组织拟定本县能源发展规划,协调本县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培育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综合协调能源行业、企业节能和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负责电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能源行业规划、管理和综合协调。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衔接平衡能源重点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产计划。按规定负责审核上报能源建设项目。指导、协调和服务重大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承担企业厂区以外、城镇燃气城市门站以外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监管工作。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再制造产业、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有关工作。负责能耗强度和用能总量“双控”工作。负责同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
(八)改革和社会事业股:贯彻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及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与经济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建议和措施;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及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九)价格收费管理股:负责全县价格监测管理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落实国家和省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做好价格监测信息的发布工作,实施价格预测并适时提出预警建议;组织实施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制度;负责价格监测点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成本监审的法规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建立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数据库;承担国家和省市下达或委托的常规成本调查和专项调查,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分析工作;协助拟定商品及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经营性收费的定调价、定标方案。
负责落实国家、省市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负责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实;负责组织实施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负责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管理;承担商品房价格备案、停车服务收费备案、物业服务收费以及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服务收费政策;负责清费减负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核;负责管理、指导县级管理的收费项目标准;拟订、实施收费改革意见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收费统计报告工作。
(十)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购销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糖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拟订从事粮食活动的粮食经营者的具体条件,负责审核有关粮食企业经营资格。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健全重要物资储备体系、规划、计划的建议,制定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并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统计工作,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和相关统计工作;承担军粮供应保障工作。
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负责县级储备粮的库存管理和质量安全,负责县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研究提出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县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财务(金融)股:负责部门年度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经费结算、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人员劳动工资工作。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货币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联系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协调有关工作。
(十二)国防动员股:研究拟订国防动员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防动员准备工作。组织实施国防动员训练演练。负责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等工作。
(十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制度及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程建设、国有产权交易、国土出让项目交易活动的监管,审核与确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监督工程建设、国有产权交易、国土出让项目交易活动现场各方主体交易行为,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工程建设、国有产权交易、国土出让项目交易过程中投诉、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
四、办公地址
马鞍山市和县县政府10楼 邮编:23820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55-5312162
传真:0555-5335311
六、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七、领导班子成员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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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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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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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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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常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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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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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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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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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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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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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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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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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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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必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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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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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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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孝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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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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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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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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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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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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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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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主任科员、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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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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