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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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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昭关东路259号 邮编 238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5-4325987 传真 0555-431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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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具体职责: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在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同时做好生态环境服务,推动属地实现绿色发展。

(一)负责监督辖区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等,监督实施辖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督管理辖区内各部门、单位、企业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情况。配合支持属地环委办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二)负责辖区环境应急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市局部署开展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配合支持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对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辖区污染减排目标落实.在辖区牵头组织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和监督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辖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市局安排具体实施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辖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根据市局安排协调配合辖区上报生态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辖区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在辖区监督落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入河排污口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支持配合辖区落实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负责辖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相关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市局安排具体负责辖区生态保护规划相关工作,监督辖区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制定辖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辖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辖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辖区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辖区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辖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辖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辖区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辖区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辖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根据市局安排承担辖区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工作。根据市局授权审批或审查辖区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辖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根据市局安排对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组织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辖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

(十)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辖区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在市局指导下完善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局安排开展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辖区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辖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推动辖区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二)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支持属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内设部门及职责

(一)办公室

承办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文件等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组织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机关学习;承办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和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的文字记录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档案、信访、保密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网站的维护和更新;做好后勤、财务、车辆管理及考勤等有关工作;负责办理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调配和退休、退职、辞退的具体事项。 

(二)生态管理股

负责生态保护方面的工作计划、宣传及业务学习;拟定并组织实施自然生态保护的政策和规定,组织编制、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和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开发、生态破坏恢复整治等;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县建设;做好生态村、优美乡镇及绿色创建申报工作。做好生态环境安全工作。拟定和组织污染控制等环保业务方面的工作计划和业务学习;指导全县环境污染控制的管理工作;组织排污许可证发放、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组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组织制定全年年度减排工作计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清洁能源使用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巢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及其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验收等。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预防、调查处理;负责编制县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拆除或闲置污染处理设施许可。

(三)行政审批股

负责拟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报批;参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

负责受理审批、审核本级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承担执行行政审批政策,研究制定行政审批业务流程,规范行政审批实施程序;组织协调审批流程,参与多部门的联合审批;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相关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负责在中心窗口的基础工作,按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要求建立健全窗口规章制度;负责与行政审

批事项相关的咨询、协调、督查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环保窗口”对外形象,做好其他股室与环保窗口(行政服务大厅)业务协调工作。 

(四)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级事业单位)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县环境监理工作;负责工业、三产、建筑施工噪声扬尘的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统计年报和排污申报工作;负责环境信访工作;负责全县环境安全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源日常监管;负责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环保执法和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 处罚工作。依法对各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建立排污收费档案;参与对污染处理新建、技改设施建设督查统计检查及验收;负责环境综合信息统计和信息公开工作;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和放射源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负责黄标车管理工作;承担秸秆禁烧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及其他工作。 

(五)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二级事业单位)

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检测、专项监测及执法监测等相关工作;对主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公地址

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昭关东路259号  邮编 238100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五、单位负责人

局长 王 涛

六、联系方式

电话 0555-4325987

传真 0555-4311470 

七、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领导分工
王 涛 局长 4325977 主持局全面工作
仇迎春 副局长 4325978 自然生态保护、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行政审批、纪检、关工委、工青妇、党建。分管生态土壤股、党支部、行政审批股。
王 超 副局长 4325979 负责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大气、噪声、环境宣传教育、“双招双引”。分管办公室、大气污染防治股、宣教室,联系县环委办。
谷从全 党组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4325974 负责环境执法工作、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法治建设、环境统计、排污许可证办理。

何雪明

党组成员、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4312217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分管监测站、水污染防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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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555—8357018 传真:0555—8357000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湖东中路与东湖路交叉口)环保大楼 邮编:24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执法保障;日常环境监察执法、环境行政 处罚、环境信访和应急管理;突出环境整改、污染源自动监控。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检测、专项监测及执法监测等相关工作;对主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承办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文件等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组织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机关学习;承办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和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的文字记录工作;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生态土壤股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生态土壤股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生态土壤股负责生态保护方面的工作计划、宣传及业务学习;拟定并组织实施自然生态保护的政策和规定,组织编制、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和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开发、生态破坏恢复整治等;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调配和退休、退职、辞退的具体事项;组织全县环境保护宣传及信息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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