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负责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四)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五)依法承担市场经济秩序监管责任;承担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责任,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查处传销违法行为。
(六)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马鞍山市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十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十五)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十六)指导各镇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十七)承担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部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内设机构13个。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务、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
2、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发布和舆情管理等工作;
3、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机关办公用房、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计算机信息数据分析;承担信息咨询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
(二)财务装备股
1、负责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承担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
1、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3、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3、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
4、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
5、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
6、负责政策研究、法治宣传培训工作;
7、指导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行政执法工作。
(五)企业注册局(行政审批股)
1、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备案等工作,规范行政许可工作。
(六)市场规范管理局
1、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
3、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
4、指导各类网络市场发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
5、承担管理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
(七)质量与认证监督管理股
1、组织和指导质量工作;
2、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
3、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拟定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
4、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赶超;
5、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
6、负责组织、指导生产领域产品(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制定质量监测计划并具体实施;
7、负责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商品)质量整治;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1、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2、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3、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设备的执行情况。
(九)食品安全股
1、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各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2、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3、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制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行政许可、备案管理等工作;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1、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拟定本行政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不含流行病学调查);
2、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开展相关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抽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药品监督管理股
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单位、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负责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管;负责药品检验检测、药品电子监管追溯和药品信息化体系建设;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和药物滥用监测制度,开展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指导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的业务工作;制定、考核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单位、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及教育培训工作;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承担开展保健品、特殊化妆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的现场验收工作。
(十二)企业监督管理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
1、拟订全县信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落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的相关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全县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3、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4、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知识产权股
1、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
3、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4、贯彻执行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
5、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6、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
7、组织查处侵犯商标和专利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
三、办公地址:
含山县经济开发区天鼓路10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五、单位负责人
撒小东
六、联系方式
0555-4376766
七、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分工 |
| 撒小东 | 党组书记、局长 | 4376766 | 主持局全面工作。 |
| 黄小马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4318381 |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组织人事教育、老干部、关工委、侨联、统战、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企业注册登记及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企业信息公开、广告监管、个私企业监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人事教育股、药品监督管理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企业注册局(行政审批股)、企业监督管理股;联系运漕市场监督管理所、铜闸市场监督管理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
| 胡成波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4310004 | 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领域安全、餐饮服务监管、市场监督检验、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市场监督稽查、长江禁渔、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作。分管食安办、食品安全股、餐饮服务监管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知识产权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市场监督检验所;联系林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清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
| 毛由树 |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 4311027 | 履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职责,不参与党组成员其他业务分工。 |
| 蒋瀚 | 党组成员、市场规范局局长 | 4318851 | 负责外宣、网络舆情、信访综治及维稳、政务公开、机关效能、文明创建、提(议)案办理、工青妇、乡村振兴、招商引资、财务装备、市场秩序规范管理、网络交易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公平竞争审查、召集案审会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装备股、市场规范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政策法规股、12315(12345)投诉举报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仙踪市场监督管理所、昭关市场监督管理所。 |
| 代传举 | 党组成员 | 4324681 | 负责质量与认证监管、标准计量、城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及全县农贸市场考核评比等工作。分管质量与认证监督管理股、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环峰市场监督管理所、陶厂市场监督管理所。 |
咨询电话:0555-3556668 传真:0555-8221002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湖东南路4099号 邮编:24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环峰、林头、运漕、清溪、陶厂、仙踪、昭关、铜闸8个镇级市场监督管理所,名称规范为“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所”,均为副科级建制,主要负责所在辖区内相关市场监管工作。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承担管理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认证监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商品)质量整治;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股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各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股落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的相关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全县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局(行政审批股)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备案等工作;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申诉举报中心)负责协调大要案、跨区域案件查处,负责专项重大执法行动,承办上级交办和部门移送案件。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股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单位、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负责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管;负责药品检验检测、药品电子监管追溯和药品信息化体系建设;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贯彻执行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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