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审计局报告和向镇级党委和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管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成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部门、县级政府管理和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部门及职责
(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保密、保卫、财务、考核、车辆管理、信息、宣传、工会、共青团、妇女、培训等项事务;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等;办理局机关机构编制及其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组织建设、理论学习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工作;受理举报、信访事宜;负责并组织落实审计整改执行情况;负责与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在查处大要案工作的联络和移送等工作;负责廉政教育和对违反廉政规定审计人员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综合调研股 (内部审计指导股)
负责审计工作规划、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审计项目的复核审理和审计质量控制工作;负责审计调研工作;负责统计及统计分析相关综合工作;负责法制工作;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及其运行、维护、管理、运用、开发、推广工作;服务全局计算机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机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对社会审计机构就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质量核查和责任追究;负责审计学会内部审计协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三)财政财务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各镇、经济园区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对我县地方金融性控股公司、地方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进行审计监督;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负责审计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股份制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县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开展金融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县金融审计业务。审计党政、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经济社会建设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政府各部门、各镇、经济园区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住房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组织审计县政府各部门、各镇、经济园区和其他单位管理农业专项资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负责对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及上级交办和统一组织的相关事项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负责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办法,负责协审机构招标、合同签订并监督项目任务分配抽签工作;指导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负责对社会协审机构和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复核、质量检查和监管考评工作;组织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开展全程跟踪审计;组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财务审计;负责组织审计县城建设、规划等管理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开展国有资产投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统计、分析,总结推广建设项目审计的经验做法。
(六)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为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协助配合的经济案件查证,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七)投资审计中心
县工程价款结算中心为局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可以高配副科级,主要职责:接受审计机关委托,对全县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价款结算及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对协审机构和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管理工作;按照抽签办法具体组织对审计项目分配工作;负责备案项目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项目论证、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管理审计,负责审查施工图结算及合同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和施工结果与图纸的一致性,促进工程价款结算真实、合理。
三、办公地址
含山县环峰镇褒禅山路政府大楼七楼 邮编:238100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五、单位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 汤之润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5-4311221
邮箱:hsxsjj2023@126.com
七、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工作分工 | 联系方式 |
| 汤之润 | 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管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 0555-4324436 |
| 刘恩阳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负责人事、保密、财务、意识形态、党建、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档案、工会、团支部、妇委、老干部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经济社会建设审计股。 | 0555-4311812 |
| 吴万年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负责财政财务审计、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等工作;分管财政财务审计股。 | 0555-4958182 |
| 王欣 | 党组成员、投资审计中心主任 | 负责公共投资审计等工作;分管投资审计中心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 0555-4358183 |
| 陈曦 |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 负责综合调研、内部审计、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分管综合调研股(内部审计指导)。 | 0555-4312244 |
含山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为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协助配合的经济案件查证,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含山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办法,负责协审机构招标、合同签订并监督项目任务分配抽签工作;指导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负责对社会协审机构和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复核、质量检查和监管考评工作;
含山县审计局财政财务审计股负责对我县地方金融性控股公司、地方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进行审计监督;
含山县审计局综合调研股 (内部审计指导股)负责审计工作规划、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审计项目的复核审理和审计质量控制工作;负责审计调研工作;负责统计及统计分析相关综合工作;
含山县审计局经济社会建设审计股组织审计县政府各部门、各镇、经济园区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住房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组织审计县政府各部门、各镇、经济园区和其他单位管理农业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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