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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体育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保护、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二)研究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保护、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深化文化、旅游、体育强县建设,推进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实施精品战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指导、监督文化惠民工程实施;负责县级公共文化场馆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负责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指导、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体育科技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重大体育赛竞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协调体育训练、竞赛、竞技项目设置,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五)负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工作,依法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整理和传承。
(六)负责管理广播电视科技、事业和宣传等工作。指导、监督广播电视的舆论宣传、事业发展、传输覆盖、安全播出、技术质量和检测监测等重大事项管理,推进“三网”融合;监督管理全县互联网、手机、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
(七)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相关机构的建设经营和服务质量,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安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八)负责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工作。调度和推进重大文化旅游体育项目,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调整、优化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旅游业成为重要支柱产业;推进多元化文化旅游体育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开发工作。指导、监督文化旅游体育资源的调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监测全县文化旅游体育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统计及信息发布;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开发和产品营销;指导、协调和组织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
(十)负责组织和指导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综合协调文化旅游体育领域涉外事务;指导、协调文化旅游体育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股级)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信访维稳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负责文化旅游体育专项资金管理;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的编制、拨付和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体制机制改革、国家安全、统战工作;负责拟定人才培养规划,做好干部培训、队伍建设、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实施有关工作;指导和协调社会组织社团(协会)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公共文化股。综合管理全县公共文化事业,指导协调群众文化活动和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的业务工作;指导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指导传承普及优秀传统文化;组织推广全民阅读,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文艺创作生产,实施精品战略。指导扶持民间文艺院团业务活动,宣传推介本土优秀原创剧目;指导协调各类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演出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三下乡”等慰问演出工作;负责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县文艺社团的业务指导和资格审查。
(三)广播电视股。负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科技、事业和宣传等工作;制订全县广播电视发展规划、技术规程和标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行业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机构传输覆盖、安全播出、技术质量、计量检测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传输网的规划与管理并组织实施,推进“三网”融合;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督管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管;监督管理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负责广播电视机构的年检年审。
(四)旅游股(产业发展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县旅游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指导全县旅游项目谋划,统筹全县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协调全县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利用;指导督促重点旅游项目、旅游服务基础设施等建设,指导A级景区、旅游特色小镇、全域旅游等工作;负责各类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基地和品牌申报和管理;指导产业融合,培育特色示范基地、集聚区和旅游休闲街区等新业态。
负责组织指导旅游购物、旅游产品开发包装和旅游线路设计,培育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推广,引导协调全县旅游项目招商工作,引进优强的旅游企业;开拓、培育、完善和发展旅游产业布局和市场,指导协调旅游市场主体开展促销活动;负责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旅游相关宣传和运营,小程序、智慧旅游等平台运维;指导策划和组织各类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承担文旅行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乡村旅游人才培养等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产业分析工作,协同相关股室完成相关工作。
(五)体育股。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制定全县性体育竞赛制度和计划,统筹协调重大赛事的竞赛组织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和监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开展体育科研公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协调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六)市场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娱乐、演出、网络文化、互联网上网服务、广播电视、艺术品、文物、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秩序;指导、监督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违法、文物犯罪重大案件办理工作;负责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市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应急救援指导、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指导民办演艺机构的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全县旅游服务质量,组织实施各类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设施服务标准;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年度核验及统计年报。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七)文物股。拟订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考古发掘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博物馆及馆藏文物工作。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指导全县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和传播、展示工作,负责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定级工作,指导征集社会文物,组织指导全县文物数字化展示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负责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文物保护等工作。
三、办公地点
含山县政务中心三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局长:张炜玮
电话:0555-4328002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5-4312164
传真:0555-4312164
邮编:238100
邮箱:hsxwgxj@163.com
七、领导班子成员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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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分 工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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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炜玮 |
党组书记 局长 |
主持局全面工作。 |
0555-432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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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春 |
党组成员 副局长 |
负责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项目和招商引资,指导乡村旅游发展、乡村运营、旅游民宿、文旅融合工作,指导协调商品研发和宣传营销,负责全县假日旅游、旅游节庆、智慧旅游、为企服务、数字创意、旅游休闲、双招双引等。 分管旅游股(产业发展股)、乡村旅游发展中心,联系旅游类协会。 |
0555-4328003 |
|
郑 杰 |
党组成员 副局长 |
负责公共文化、文艺创作、非遗保护、广播电视,文博事业等。 分管公共文化股、广播电视股、文物股,文化馆、博物馆、文物管理中心、剧团剧场,联系各类文化协会(学会、研究会)。 |
0555-4958137 |
|
王先祥 |
党组成员 |
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市场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安全,以及综合执法、违法案件办理,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 分管市场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0555-4267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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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荣 |
党组成员 图书馆馆长 |
负责党建、机关管理、组织人事、财务、人才、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督查督办、效能建设等;负责图书馆;负责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培养体育竞技人才,组织参加各级体育赛事等工作。 分管局党总支、机关支部、办公室、体育股、业余体校(体育馆)、体育中心,联系各类体育运动协会。 |
0555-4324802 |
咨询电话:0555-2346875 传真:2332339
办公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24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含山县文物管理中心(县博物馆)位于含城新区清溪路东侧,始建于2008年。博物馆占地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陈列面积3000平方米,由主体工程和文化休闲广场两部分组成,主体工程共三层,分地下一层,地上两层,设计日接待游客2000/人次,总投资8000万元。
含山县乡村旅游发展中心旅游品牌。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指导乡村 旅游产品质量提升和布局完善提高乡村旅游品牌影响力,指导相关品牌申报创建。
含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文化演出、网吧及网络文化经营、动漫及电子游戏、文物经营、艺术培训、文艺展览、旅游等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含山县图书馆指导全县公共图书馆、社区图书馆的业务建设,调查研究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事业的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发展,管理好馆藏图书的保管、收藏、借阅、采编等工作。
含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信访维稳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负责文化旅游体育专项资金管理;
含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股负责拥军优属、“三下乡”等慰问演出工作;负责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县文艺社团的业务指导和资格审查。
含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旅游股(产业发展股)负责组织指导旅游购物、旅游产品开发包装和旅游线路设计,培育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推广,引导协调全县旅游项目招商工作,引进优强的旅游企业;
含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体育股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开展体育科研公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格审查;
含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机构传输覆盖、安全播出、技术质量、计量检测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传输网的规划与管理并组织实施,推进“三网”融合;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含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娱乐、演出、网络文化、互联网上网服务、广播电视、艺术品、文物、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秩序;指导、监督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违法、文物犯罪重大案件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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