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公安机关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并督促检查全县各地执行情况。
2.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3.指导全县公安法治建设,负责案件审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4.组织指挥全县公安侦查工作,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组织指挥全县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的有关事务;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组织实施交通管理,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做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9.依法贯彻出入境管理政策,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和外国人及港、澳、台公民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临时登记等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收容教育审批工作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13.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干警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4.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 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15.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16.承办全县禁毒工作。
17.组织指挥县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18.组织实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协调森林防火和实施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预防、措施及网化建设。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机构
1.办公室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全县办公自动化的管理和指导全局公文办理情况;负责全局保密工作,密码电报、内部传真、电报的传输和办理等工作;负责对档案管理和公安史料的收集、汇编工作;负责做好县局对外联络工作。
2.政工室
职责: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县局民警调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3.警务保障室
职责:负责制定全县公安系统装备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公安业务经费预算和管理工作,组织分配发放公安装备物资,协助有关单位管理机关国有资产;负责县局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内部单位财务开支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4.督察审计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督察审计工作;负责对党规党纪、警风警纪进行监督。
(二)执法执勤机构
1.情报指挥中心
职责: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综合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
2.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全县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侦破、控防、处置各类危害国内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件和事件;掌握、处理各种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加强对民族宗教阵地的控制,打击和抵制境外宗教渗透活动,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打击非法邪教组织活动;加强境内外敌情的调查研究分析工作。
3.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承办全县属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案件及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案件。
4.治安管理大队
职责: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爆炸危险物品、枪支弹药和特种行业等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警卫工作。
5.刑事侦查大队
职责:负责刑事案件侦查等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6.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侦办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及森林火灾案件,林区治安管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协助森林防火工作。
7.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打击全县各类计算机违法犯罪;负责掌握全县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为侦查破案提供信息技术支持;研究拟定信息安全制度;负责全县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参与全县网吧管理工作。
8.交通管理大队
职责: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9.法制大队
职责: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10.出入境管理大队
职责:负责出入境管理和辖区内境外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涉外案件的查处工作。
11.禁毒大队
职责:负责全县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派出机构
设立环峰、花山、仙踪、清溪、林头、陶厂、铜闸、运漕、昭关、东关等10个公安派出所,派出所名称统一为“含山县公安局××派出所”。
职责: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民事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四)监管机构
1、含山县看守所
职责:依据国家法律对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管理拘留人员安全、生活和卫生。
2、含山县拘留所
职责:负责公安机关查办的治安案件拘留人员的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副县长、含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加好
四、办公地点
含山县环峰镇褒禅山西路18号 邮编 238100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电话 0555-4399013
传真 0555-4399013
七、领导成员及联系方式
|
姓名 |
职务 |
工作分工 |
联系方式 |
|
李加好 |
含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主持全面工作。 |
4399001 |
|
孙军 |
含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
负责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训练、辅警管理、离退休老干部、执法规范化等方面工作。 |
4399002 |
|
姚厚生 |
含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
负责警务督察、审计、作风效能建设、监所安全等工作。 |
4399026 |
|
杨本玉 |
含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
负责刑事侦查、禁毒管理、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工作。 |
4399026 |
|
司家胜 |
含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负责财务、警务保障、网络安全保卫等方面工作。 |
4399006 |
|
孙传秒 |
含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负责道路交通管理、防暴处突等方面工作。 |
4399026 |
|
田庆丰 |
含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
负责驻局纪检组工作。 |
4399026 |
|
王时宏 |
含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负责办公室、情报指挥、科技信息化、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治安管理、信访维稳、行政审批、绩效考核等方面工作。 |
4399026 |
咨询电话:0555-2422114,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0555-2358631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东路2017号邮编:24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含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开展侦查工作
含山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综合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含山县公安局设立环峰、花山、仙踪、清溪、林头、陶厂、铜闸、运漕、昭关、经开区等10个公安派出所,派出所名称统一为“含山县公安局××派出所”。
含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职责: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
含山县公安局政保大队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侦破、控防、处置各类危害国内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件和事件;掌握、处理各种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含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工作职责: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维护含城地区交通秩序;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6577人浏览过
179人浏览过
222人浏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