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农、牧、渔、水利各行业的管理。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的发牌发证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渔政管理有关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省、市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区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区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配合做好执业兽医管理。
(九)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二)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十四)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社会各界扶贫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典型经验。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河湖管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雨山分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已建水厂的卫生许可证审查发放和从业人员卫生培训,负责出厂水、末梢水水质检测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负责行政事务协调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文秘、信息、调研、文件材料、宣传(包括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与创建等)、档案、保密、应急管理、机关安全卫生、会议、政务公开、提案(议案)建议办理、制度建设与执行;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农委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农委系统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
(二)农村经营管理站
主要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发放、档案管理,土地使用权流转和矛盾纠纷仲裁,农民负担监管,农民专业合作指导、培训,以及对接省、市农经管理部门其它工作等。
(三)农机监理站
负责全区各类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农机维修网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许可及年度检验工作;负责全区农机驾驶人和操作人的驾驶证、操作证的申领许可工作;开展农机驾驶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农机维修网点的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农技蔬菜站
贯彻执行种植业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全区种植业的行政管理;制定全区种植业的发展规划;做好农业病虫害预报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区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市场准入和监督管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的源头监管,组织协调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
(五)水利水政站
承担全区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和水利兴修工作,负责水法规宣传、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监管、水利安全生产、水行政执法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指导等工作。
(六)畜牧水产站
监督和管理全区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饲料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负责组织全区水产科技成果的推广;负责全区渔政、渔港的监督管理;参与水产业建设及其无公害、绿色产品项目的立项、审查、申报和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协助监督水产品的质量标准;协调指导水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水产业的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水产品的开发;负责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协助管理水上安全,负责水产统计、宣传、信息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局长 钟继虎
四、办公地点
雨山区行政中心(青莲路) 邮编 243000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电话 0555—2356359
传真 0555—2356359
七、领导成员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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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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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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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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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继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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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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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5-233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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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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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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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5-23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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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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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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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5-23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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