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研究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区城市管理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市容、环卫、市政、园林的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承担特殊区域、重大活动保障和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制定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三)负责全区环境卫生和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二级道路及以下区域门头牌匾及沿街外立面装修(饰)、空中线缆(弱电)治理、棚、亭等城市家具等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污染管理、露天烧烤污染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六)负责非机动车停放交通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区内涝、道路清融雪、以及城市道路、桥梁、照明、园林绿化的应急工作。
(八)负责全区数字城管系统的运行管理、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
(九)根据区本级城市管理经费预算资金安排,编制资金计划并负责资金的使用管理。
(十)完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局办公室、执法监督办、工会、信访办、数管办、计划财务办、审批办、党建人事办、宣传教育办
直属事业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园林绿化环卫所
三、单位负责人
党组书记 陈振华 0555-8885112
局 长 吴 宏 0555-8885579
四、办公地点
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路30号 邮政编码:243100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0555-8885252/0555-8885253(办公室)
七、领导成员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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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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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华 |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 |
8885112 |
|
吴宏 |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
8885579 |
|
范以文 |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
8885597 |
|
王凤禄 |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
8885252 |
咨询电话:0555-2373701 传真:0555-2373705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996号 邮编:24307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马鞍山市花山区城管局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服务;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监督与作业管理;负责城市次干道及其以下道路(不含下水、路灯等附属设施)的养护和维修,
马鞍山市花山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使辖区内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权;指导监督检查辖区中队的各项执法业务,指导检查中队的组织建设、队
马鞍山市花山区城市管理局数字城管办公室责派遣市平台交办案件给区各职能单位;负责回复各职能单位办理完成的案件并予以上报审核;负责统筹协调各职能单位难办案件;负责对无主案件进行兜底处理;
马鞍山市花山区城市管理局法规办公室负责区城管系统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起草市容管理和行政执法管理相关的文书及印制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复议答辩、诉讼应诉等工作;
马鞍山市花山区城管局办公室负责全区城管系统的服装、执法用车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保密工作、档案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工作。
马鞍山市花山区城管局信访办公室负责接收区社管中心交办件(区政府网站市民投诉联系函)进行登记,并派发至相关中队处理,在规定时限内回复;负责办理马鞍山市统一政府热线平台(12345)交办案件,
马鞍山市花山区城管局宣传办公室工作职责:围绕市容环卫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管系统对外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对内、外宣网格,负责预防、回复并处置相关舆情工作;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相关工作。
马鞍山市花山区城管局计划财务办公室负责办理局职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及代扣代缴事宜,精细核算、调整与发放职工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及社保。负责资产管理、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马鞍山市花山区城市管理局审批办工作职责:负责受理花山区范围内二级干道及以下道路门头招牌设置审批申请;负责受理花山区范围内户外活动和气模设置审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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