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区地方性政策和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区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发包;负责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资金计划。
(三)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研究拟订区住房保障、危旧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批准后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棚户区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批准后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区管市政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区管道路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市政设施类审批工作。
(五)负责区域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物业监管责任;负责依法指导并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换届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物业管理规定,监督物业服务履行合同情况;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具体指导和监督;负责新建住宅小区移交接管的监督管理,协助和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与投诉,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违法行为。
(七)承担辖区城市排涝工作;负责区管水系的维护工作;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各街道、单位落实城市排涝责任;负责汛期全区城市排涝工作组织、协调工作。
(八)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属二级部门及职责
依据职责,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设2个二级部门: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住房管理中心。
(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政所副所长:张雪香)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地区市政管理地方性政策和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市政工程的发包、工程监管,基础设施维护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3、负责区管市政设施管理,二级道路的维修、养护、管理及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4、承担花山区管二级道路城市排涝责任。
5、承担市政设施居民投诉的处置及修复工作。
(二)住房管理中心(负责人:杨帆)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地区住房管理地方性政策和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
2、指导并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日常工作,监督与检查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组织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服务考评,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具体指导和监督工作。
3、负责新建住宅小区移交接管的监督管理,协助开展诚信企业评比活动,协调和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与投诉,会同相关部门维护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4、负责保障性住房审核分配,负责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补贴审核、申报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6、负责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审核、申报工作。
7、负责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依据职责,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设12个内设机构:工会、办公室、党建办、督查办、财务室、交通运输管理办、项目管理办、工程管理办、重点工程管理办、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新新源市场管理办、信访办。
(一)工会(负责人:项伟明)
1、负责工会、女工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人:杨文龙)
1、负责机关收发文管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会务组织、政府采购、保密等工作。
2、负责年度总结等文件及报告的起草。
(三)党建办(负责人:麻慧)
1、负责党务、意识形态、巡察整改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
2、组织指导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四)督查办(负责人:徐浩民)
1、安全生产、机关作风效能督查等工作。
2、负责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
(五)财务室
1、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等工作。
2、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机关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六)交通运输管理办(负责人:吴安宁)
1、负责区域农村道路项目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编制。
2、负责“四好农村路”政策落实及建设工作。
3、负责区域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4、负责区域农村道路养护和管理工作。
(七)项目管理办(负责人:沈煜)
1、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申报;
2、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报建、招投标等前期准备;
3、负责建设项目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八)工程管理办(负责人:项伟明)
1、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统计、年度计划。
2、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3、负责项目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九)重点工程管理办(负责人:陶小庆)
1、负责区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
3、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十)安置房建设管理办(负责人:杨尚宝)
1、负责棚户区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批准后并组织实施,负责安置房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编制。
2、负责安置房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安置房建设项目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十一)新新源市场管理办(负责人:葛安东)
1、负责市场日常消防安全及秩序管理工作;
2、负责市场租赁管理及租金、水电费用的收取等工作。
(十二)信访办(副主任:陈建超)
1、负责本单位信访事务。
2、协同市区两级工作、落实区信访局部署任务,做好跨部门接访协作。
四、单位负责人
曹云 0555-8886767
五、办公地点
花山区竹园路2号
六、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七、联系方式
0555-8886796
八、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领导及办公电话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曹云 | 党组书记、局长 | 0555-8886767 |
| 宋晓勇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555-8886776 |
| 王勇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555-8886733 |
咨询电话:0555-2330191 传真:0555-2324342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艳阳路68号,邮编:24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555-2373889
办公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30(业务窗口及12329客服热线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马鞍山市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重点工程管理办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马鞍山市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拟订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市政工程的发包、工程监管,基础设施维护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信访办协同市区两级工作、落实区信访局部署任务,做好跨部门接访协作。
马鞍山市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安置房建设管理办负责棚户区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批准后并组织实施,负责安置房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编制。
马鞍山市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住房管理中心负责新建住宅小区移交接管的监督管理,协助开展诚信企业评比活动,协调和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与投诉,会同相关部门维护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马鞍山市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党建办负责党务、意识形态、巡察整改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
马鞍山市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财务室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机关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马鞍山市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办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报建、招投标等前期准备。
马鞍山市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新新源市场管理办负责市场租赁管理及租金、水电费用的收取等工作。
马鞍山市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收发文管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会务组织、政府采购、保密等工作。
马鞍山市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督查办负责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
马鞍山市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管理办负责区域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马鞍山市花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工程管理办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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