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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旗市场监管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新巴尔虎左旗知识产权局牌子。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旗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旗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依据上级授权,负责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及价格垄断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统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落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等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和标准。拟定监督管理政策规划,制定部门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配合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全旗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旗认证认可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八)负责全旗知识产权工作。拟订组织实施全旗知识产权战略、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强旗建设,拟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管理全旗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组织实施重大知识产权转化项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工作。
(十九)指导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二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470-8668660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海拉尔大街东7号 邮政编码:0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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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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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70-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乌布尔宝力格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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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除节假日外周一到周五(8:30-12:00;14:30-17:30)
新巴尔虎左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承担新巴尔虎左旗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等领域执法职责,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
新巴尔虎左旗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挂新巴尔虎左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新巴尔虎左旗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承担计量法律法规的宣贯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承担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周期性检定任务;承担力学、长度等十余种计量器具的仲裁、委托检定工作;
新巴尔虎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及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调查研究市场主体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市场主体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各类市场主体准入登记注册工作,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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