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全县各部门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和涉及群众、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以下统称为“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集中办理工作。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三)负责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优化审批服务方式,负责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服务指南,统一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设置和工作规则,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
(四)负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过程网上办理和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负责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永春县分厅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后勤保障;负责制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
(六)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分中心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拟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机关文电、绩效、会务、机要、宣传、保密、接待、综治、计生、政府采购、对外交流、资产管理及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财务等工作;协助机关党组织做好党群工作。
(二)业务管理股(投诉督查股)
负责指导、协调、检查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业务工作;负责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优化审批服务方式;负责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服务指南,统一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设置和工作规则,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健全完善标准化管理并抓好贯彻落实;负责重点项目审批的综合协调,推进联合办理、并联审批、集中办理,召集跨部门联席会议;负责管理重点项目代办、综合窗口和预登记窗口。负责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负责制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进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后勤保障;负责投诉信访和突发事件的受理、协调和处置,开展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和回访工作;负责办事大厅的纪律作风、办公秩序的协调管理。
(三)网络技术股
负责网上审批应用平台的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永春县分厅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网络等系统软硬件平台运行、维护、保密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协助进驻部门做好电脑等电子化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和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业务操作培训和宣传工作。
机关党组织 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群工作。
三、主要负责人
林志平 党支部书记、主任
四、办公地址
泉州市永春县八二三中路22号永春县展览城4楼
五、办公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595-23886575
七、邮政编码
362600

为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永春县政务服务大厅部分窗口调整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原政务大厅3楼企业开办专区整体搬迁到1楼,与原工信商务窗口(惠企专窗)、综合(补证)窗口合并为企业服务专区。
(二)原民生专区的公交、卫健、民政窗口搬迁至医社保专区合并形成新的民生事项专区。
(三)7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及备案事项的注册登记、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等6个事项已下放至13个基层市管所办理,广大居民朋友可就近前往办理。
如有不清楚事宜可至政务大厅导办台(大厅正门右手边)咨询,或拨打0595-23886575咨询,因窗口搬迁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咨询电话:0595—23888186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中州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夏令工作时间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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