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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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激励制度。统筹推进品牌建设,打造安溪特色区域品牌。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依靠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质量提升。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我县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 “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行政管理流程再造,提升行政效率和质量,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坚决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县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和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引导和推动高校、科研院加快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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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部门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关于同城快送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同城快送监管工作,负责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实施监管,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加强对注册企业的核验登记及从业人员(含配送人员)的审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督指导网络交易平台督促从业人员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依法查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同城快送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监督指导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同城快送业务中落实收寄验视制度,查处违法收寄禁寄物品行为。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同城快送配送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从事货运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利用同城快送寄递禁寄物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同城快送配送车辆非法改装,使用假牌假证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负责研究拟订同城快送行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同城快送行业监管工作。
3.关于盐业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盐业发展规划、全县食盐年度生产总量平衡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督县级政府食盐储备库运营管理和储备盐应急动用。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相关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推进食盐信用体系建设等。
5.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管理水产品从养殖、捕捞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
7.关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粮食进入批发、零售或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8.与县卫生健康局的职责分工。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信息通报机制。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9.关于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工。⑴海关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重复处罚,减轻企业负担。⑵海关部门按权限负责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海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⑶海关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海关部门在口岸检验监管中发现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产品,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运、销毁,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通过消费者报告、事故调查、伤害监测等获知进口产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拒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关部门通报,由海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10.关于药品流通、餐饮服务和酒类食品监管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质量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咨询电话:0595—22118701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323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安溪县质量计量检测所承担建标范围内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实施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检验、检测工作;参与推行法定计量单位;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其他计量标准,
安溪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以及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法制监督工作。完成上级部门转办、交办、督办的其他事项。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企业监管股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和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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