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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州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望谟县委办公室 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全县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就中共昂武镇委员会、昂武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如下:
职能配置
一、昂武镇党委全面领导本镇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昂武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和项目;
(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
(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七)选举镇长、副镇长;
(八)听取和审议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工作报
告;
(十)撤销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一)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二)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四)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三、昂武镇人民政府在昂武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昂武镇纪委、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或章程依法依规设置。
昂武镇党委、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5 个,机构名称和职责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党代表提案、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村(居),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老年教育等工作;负责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村(居)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居)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居)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医疗、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建设和旅游服务,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昂武镇党委、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4 个,具体如下:
(一)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 服务、政务公开,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卫生健康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财政预决算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金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承担“1234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居)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村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三)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种养殖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推广等具体工作;负责农业农村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和屠宰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以及农业投资项目管理、涉农补贴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河道整治、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水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治理、水利科技推广、水利设施养护、河湖长制等具体工作;负责林业、野生动物保护、有害生物防治等具体工作;负责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等具体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乡道、村道、组道)管理、养护、农村客运等具体工作。
(四)综合执法队。根据法律法规明确本镇承担的行政执法权限、依法委托或交由本镇承担的行政执法权限,负责以昂武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联动辖区内县级执法部门或职能部门派驻在镇的机构等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按照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统一操作规程和执法文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案卷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听证等程序和行为;负责与县级执法部门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乡镇与县直有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以及业务指导等工作制度;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消防及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望谟县昂武镇人民政府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卫生健康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