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和统计标准、统计方法及统计报表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各乡 镇(街道)、部门的统计工作,完成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 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预测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三)统一核算、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 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四)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 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各乡、镇(街 道)、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管理全县统计报表工作。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 库,协调和管理全县范围内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六)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协同有关部门组织 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职称的资格考试工作。
(七)依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和《贵州省统计 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统计执法及统计普法工作。贯彻执行 国家、省和州统计改革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并 组织实施。
(八)承担县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 指导全县全面小康创建工作;开展以县为单位全面小康统计监测 工作。
(九)结合部门职责,配合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放 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科技调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服务;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 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协助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 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 享和开放职责。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名称:望谟县统计局
负责人:罗致
联系方式:0859--4610610
1.办公地址:望谟县王母街道华侨西路12号
2.联系电话:0859-4610610
3.电子邮箱:wmxtjjbgs@163.com
4.邮政编码:552300
5.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一)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及事务;负责承办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编制、宣传、意识形态、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社会治安、安全生产、 财务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业务培训,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收集、整理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负责综合统计数据库维护; 负责重要统计数据发布和有关统计咨询工作;开展全面小康统计监测;开展大扶贫统计监测;提供全县生产总值核算资料;完成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宣传、贯彻、实施统计等法律法规,开展统计法律咨询服务; 受理统计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开展全县统计执法检查,着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法查 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受理省、州统计局、县委、县政府批转或移送的统计违法案件;承担统计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执行国家和省统计信息化基本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负责全县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统计系统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确保系统安全和正常运行,负责全县统计系统计算机软件管 理和技术支持,承担大型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组织实施国家、省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办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县级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各乡镇(街道)和 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负责城乡划分维护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项调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农村工交投资能源股。负责全县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协调配合农业普查 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开展农业统计监测和分析。
负责工业、交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规模以下企抽样调查工作;负责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开展工业、交通统计监测和分析。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和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监测和分析。
负责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负责能源产品产量调查;负责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开展能源统计监测和分析。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社会商贸股。负责全县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工资,配合做好文化产业、科技统计等统计调查,负责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协调配合人口普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指导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开展人口抽样和劳动工资统计监测和分析。
负责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配合大数据统计调查,负责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的统计业务工作开展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统计监测和分析。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