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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中潮镇党委基本职责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县委及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工作事项,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3、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坚决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积极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定力。
(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认真实施“融入式党建”创新工程,建设基层服务型、法治型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本镇党建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初召开1次党建工作会议,镇党委与所属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对党建工作重要问题进行研究讨论、作出决定。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调研课题,镇党委书记带头领题调研。
2、带头学习党建工作法规和制度文件,熟悉掌握政策业务,对各领域党建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分类施策。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做好镇、村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全面落实行政村、社区“三规范”。实行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班子成员认领项目,逐项抓好党建实事落实。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重点联系后进村党组织、经济薄弱村等,每年到联系点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解剖麻雀”,解决难题。坚持党建带群建,发挥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
3、顺应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及时建立和优化调整党组织设置,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村转社区、农民工聚居地、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党组织组建力度,做到应建尽建。定期对党组织运行状况进行排摸、分析研判,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4、镇党委书记要保证足够精力抓党建。明确专职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主要精力抓党建。配齐组织委员、党建工作员,保证专门力量不少于3人,实现专人专职。全面设立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落实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制度。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落实村书记职业年金制度以及大学生村干部待遇保障有关制度规定。加强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重视软件建设,突出务实管用,增强服务功能。
(三)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1、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上1次专题党课。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坚持“双强”标准,从严选拔、从严教育、从严管理镇村两级干部,尤其是村党组织带头人。加强镇村两级干部队伍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每个村保持2-3名后备干部常量,有针对性培养使用。注重培养使用本乡本土人才、大学生村干部、实用技能人才。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做好群众工作。
2、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做到程序规范、材料完备、审批及时。坚持完善党员冬训和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等制度,每名党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流动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农村党员积分考核,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3、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规定,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推行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体领导,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和完善镇党代会年会制,发挥好党代表作用。
4、持续反“四风”转作风,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县委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组织村干部开展勤廉述职评议。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对违规违纪的严肃问责追责,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农村“三资”规范管理,村党组织届期内至少开展1次财务审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离任必须审计。
5、每半年对所辖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1次集中督查并通报。每年底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开展乡镇党代会年会村书记述职试点工作。加大对督查考评结果的综合运用,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认真抓好跟踪落实。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政府主要职责
(一) 政治建设方面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实干实绩诠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政府系统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
4、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二)依法行政方面
1、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令规章的实施。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3、扶助公民,团体,组织均衡发展,扶助弱者生存。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1、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党中央保安全、护稳定的各项措施,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金融、安全生产、社会矛盾、地质灾害等风险。
2、全力夺取脱贫攻坚战根本性胜利,打赢“四场硬仗”,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处理好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当前脱贫攻坚和持续增收的关系、全面发展和脱贫攻坚的关系、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关系,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既不降低标准、也可以使群众富足。
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大力促进就业创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政府自身建设方面
1、加强能力建设,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全面建设学习型组织,培养学习型干部,着力提升“八个本领”,落实严管厚爱措施,完善容错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2、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县委、镇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大力培育和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坚定不移兴“三风”、纠“四风”、树新风。
3、加强廉政建设,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保持高压态势,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政治基础,织牢制度铁笼,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反对特权行为和特权现象。
4、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5.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民代表大会
(一)政治建设方面
1、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镇工作大局和人大工作上来。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县人大常委会各项职权。
3、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4、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
(二)监督工作方面
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参加本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了解、督促本级政府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3、根据镇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五、重大事项决定方面
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守好两条底线、推动三大战略行动,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方面
1、结合工作实际,审议、决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的其他事项,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镇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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