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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完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共租赁房、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州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安排并指导实施。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规章及相关政策;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和应诉工作;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指导实施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
(四)贯彻实施国家、省、州相关工程建设行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和推广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定额的实施;实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并指导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调解工程计价争议;监督实施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等备案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县城市危险房屋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
(五)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管理房屋信息系统;拟订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征收和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交易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房地产信息查核工作;组织房地产行业对外交流和合作。
(六)承担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的相关责任。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镇地下管线设施的建设管理;承担城镇管道燃气项目立项前审查和经营许可报批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村镇建设的政策;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七)承担全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及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工作,起草全县传统村落保护性发展政策文件并实施。
(八)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下同)及建设工程服务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机构、建筑业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九)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并监督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协助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等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十)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规范;指导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计抗震设防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行业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责任。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建设领域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初审及新墙材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指定重点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登记,对已征收项目预缴墙改基金的清理返还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全县住房和城乡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监督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综合管理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行业职业(从业、执业)标准,负责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工作;指导和组织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从业、执业)资格培训、考试、认证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指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社团工作。
(十四)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城建档案工作。
(十五)研究制定镇远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措施;协调处理.镇远县农村危房改造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审议,报批和实施;加强与省、州有关部门联系,积极争取省级危改资金、政策支持。
(十六)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杨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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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服务中心提供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业务咨询工作;承担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建筑制品等各类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审查、呈报的业务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工程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建筑监理等中介服务单位的资质等级审查、呈报的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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