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移交符合在本县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退役军人及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本县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退役军人、因公致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等人员的残情评定和烈士审核报批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县双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推荐全国全省、全市及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要举措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工作;承担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以及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856-5241481
办公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1-2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室、规划财务室、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3个股级事业单位(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烈士陵园管理中心、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双拥工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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