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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大坪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大坪乡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社会工作、民族宗教等工作。
7.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大坪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铜仁市万山区大坪乡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民政、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便民业务的受理及转办;
铜仁市万山区大坪乡人民政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对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社区科普宣传、社会公德宣传教育;负责科技文化宣传,推进科技兴农;协助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开展社会捐助、援助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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