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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万山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定全区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及监督检查。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行政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申报工作,协调毗邻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工作。
(五)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铜仁市万山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负责收养登记、社会福利工作;拟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做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和指导、督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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