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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碧江区坝黄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坝黄镇党委工作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如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如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恭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社会等工作。
7.承办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坝黄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区域发展,做好营商环境、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协助开展经济统计和社会普查调查等服务工作。
3.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辖区农业、林业、水利、农业市场信息、新农村建设等涉农工作,指导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承担农村上地流转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批。
4.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辖区发展提供服务。
5.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劳动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基础教育、住房保障、卫生健康、便民服务等民生保障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6.组织天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社会公德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推动辖区公益事业发展。
7.负责辖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管理工作,推进“河长制”和垃圾分类处置,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镇精细化管理。
8.统筹推进城市管理、村镇建设,引导加强村(居)民自治培育和发展村级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治理,推动形成村社共治合力。指导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依法对物业管理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做好辖区邪教防范处理和应急、防汛、抗灾减灾等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消防、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效工作。
10.负责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学习、涪训、调研等活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1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坝黄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研究并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2.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讨论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计划以及本级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或者调整,讨论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实施计划。
4.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监督、支持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5.经征得本级代表大会代表的过半数同意,讨论、决定接受正副镇长的辞职申请。
6.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指导代表小组活动。
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指控和申诉。
8.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9.组织指导选区选民依法罢免和补选人民代表。
10.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项。
11.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参加本级人民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
(四)坝黄镇纪委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制度,检查所属辖区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根据各个不同时期形势的需要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
2.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切实加强党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乱收费,核实查处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
3.经常对党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
4.经常了解并向党委和区纪委反映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
5.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6.检查所属辖区内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查。
7.及时报党委研究并向区纪委呈报有关案件调查的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8.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9.检查指导支部的纪检工作,抓好纪检队伍自身的思想、组织建设。
10.承办镇党委和区纪委交办的有关事项,并向镇党员代表大会、镇党委和区纪委汇报、报告工作。
(五)坝黄镇工会工作职责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按照镇党委和区总工会整体工作安排,主持基层工会组织的日常工作。
2.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发展壮大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所辖区域内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协调和解总工会组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作为基层工会委员会的镇工会,负责在所属企业建立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和直接发展会员等工作。
5.完成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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