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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党委主要职责
乡党委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研究提出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决定。
(二)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本区域政权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委员会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三)领导本区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二、乡政府的主要职责
镇政府履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的决定、命令。
(二)执行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内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生产管理、村镇建设、劳动保障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三)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纳雍县羊场乡便民服务大厅设三个区域:一是休息区,二是“三办三中心”服务区,三是接待区。设六个服务窗口,分别由“三办三中心”安排人员进驻办公。
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地址:纳雍县羊场乡羊场村羊场街上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