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简称“市民宗委”)没有完全独立的“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其政务服务事项也整合在贵州省“贵州政务服务网”平台上办理。
以下是线上办理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业务的步骤:
访问贵州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guizhou.gov.cn/
切换区域到毕节市:
切换部门到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查找民族宗教领域具体事项:
在线办理:
重要提示和补充信息:
mzw.bijie.gov.cn
或嵌套在毕节市政府门户网站下。
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负责人:陈坤、沈允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A栋
通讯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市行政办公中心A栋107室。
邮 编:551700
邮 箱:bjdqmzw@163.com
内设科室办公电话:
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0857)8223178;传真:(0857)8223178
经济建设与财务计划科:(0857)8224800
监督检查与文化教育科:(0857)8224805
宗教业务一科:(0857)8222912
宗教业务二科:(0857)8222912
政策法规宣传科:(0857)8223781,
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事事项列表
1、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政策咨询
2、公民民族成份变更
3、权限内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4、对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主办的大型宗教活动过程中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或者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5、对临时活动地点违反相关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资产、税收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6、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仍然进行宗教活动,擅自设立宗教院校,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或者接受宗教性捐赠的行为的处罚
7、对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或者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行为的处罚
8、对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行为的处罚
9、对违反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或者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
10、对宗教教职人员有《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11、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行为的处罚
12、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拒不接受整顿的行为的处罚
13、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有《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行为的处罚
14、宗教教育培训活动许可
15、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16、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17、大型宗教活动许可
18、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电话:0857)8223178; 经济建设与财务计划科:(0857)8224800 监督检查与文化教育科:(0857)8224805 宗教业务一科:(0857)8222912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市行政办公中心A栋107室。 邮 编:5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