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职责
一、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
二、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
三、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
四、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分析研判就业创业形势,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和服务,培树就业创业先进典型;
五、做好军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等人员的服务事务性工作等;
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七、宣传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开展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
八、完成局党组、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安保工作职责
一、负责普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安保工作,协助做好集体来访人员的分流、指引工作。
二、每天服务时间准时开启服务中心大门。非服务时间负责大门及周边安全,严禁非本部门人员进入,严禁私自带人进入。
三、对进入服务中心的来访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拒不接受检查的不准入内。在安全检查无异常情况下,安排来访人员有序到登记区登记。
四、协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每一批次的来访人发放《来访登记表》,将填写完成的表格收回,检查有无漏项,按顺序编号。
五、巡检候访区,维护候访区域秩序,劝阻来访人员不文明行为,接待完毕后及时将来访人劝离服务中心。
六、及时关闭候访和接谈区域的门窗和照明灯,做好全局的安全和消防工作,遇到情况及时报告。
七、协助警务人员处理违法上访人员以及突发事件。
八、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九、完成服务本局的临时任务。
值班加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由局综合股按月拟定,并报县纪监委备案。值班人员每天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不许关闭手机,以便有效处置突发情况。交接班时间为上午8:00。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如遇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当日带班领导汇报。若遇系统转交工作或县里交办临时性任务等,必须第一时间回到工作岗位进行处理。
三、值班期间无故脱岗、不能及时接听电话等情况,情节不严重的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报县纪监委、县委组织部处理。
四、值班人员下班后须做好中心电源(包括电灯、电脑等)、门窗的关闭,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后方能离开。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各级党政机关关于节假日期间值班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周末值班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按县委、县政府规定执行。
六、周一到周五加班,由单位提供伙食保障;周末加班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经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签字认可后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服务宗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依法、秉公办事。
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掌握服务退役军人工作方法,提高做好服务退役军人工作本领。
三、言行、举止端庄,文明礼貌,遵守公务人员行为规范。
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妥善处理退役军人信访事项,不敷衍、不推诿。
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公道正派,求真务实,不接受馈赠和宴请,不以权谋私。
六、团结协作,相互配合,虚心向退役军人学习,听取退役军人意见,自觉接受退役军人监督。
七、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为退役军人解决实际问题, 促进社会和谐。
八、完成上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本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
二、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三、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办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事务。
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五、管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业务档案。
六、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咨询电话:0851-38732800 投诉电话:0851-38732800
办公地址:普定县中心大道新广场政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1—33227313
办公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建军路11号 ,邮编 561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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