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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加强发展规划制定、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全局性事项统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等职能,强化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储备和紧急调度。
(三)参与拟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实施重点项目管理,开展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按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招投标工作;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取消、下放、合并、转变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下放、合并、转变的其它事项。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规划;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
(八)加强与市外区域合作交流职能,统筹推进与市外区域合作交流,提出推进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拟定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拟定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交通、旅游、卫生计生、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组织拟定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节能监察执法有关工作。
(十)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应对市场价格变化,稳控市场物价;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
(十二)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基础设施、执法能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隐患治理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发展计划;将安全纳入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审查范围。
(十三)增加“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职责。
(十四)职能转变。划入原盘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粮食管理,食糖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原生态文明建设局的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责。将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转至盘州市农业农村局承担。将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划转至盘州市审计局承担。将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转至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转至盘州市医疗保障局承担。将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转划转至盘州市自然资源局承担。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转至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承担。将原盘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职责交由市发改局承担。
(十五)增加“国防动员建设管理、规划计划编制、动员准备、组织实施,人民防控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职责。
(十六)承办盘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858-8223215 传真 0858-8222851
办公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西路36号(信息大厦8楼) , 邮政编码 5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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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 3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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