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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职责,履行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推进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相关问题;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拟订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融合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调控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参与交通综合运输协调工作;参与工业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参与产业损害调查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申报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区级财政中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安排工作,拟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基建设备招标工作。
(五)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省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和评优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科研成果产业化,承担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工作,提出区级财政技术创新资金扶持意见。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职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参与军民两用技术成果推广、相互转化和产业化以及配合做好工业领域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原材料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业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负责督促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
(七)组织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工业园区规划布局;监测分析工业园区发展情况,指导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工业园区发展,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统计分析、预测监测的工作。拟订促进大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规定管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资金。
(九)贯彻实施节约能源和促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节能计划、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和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及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及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改造项目、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提出区级财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节能专项资金扶持意见;协调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十)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人民政府授权管理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责任体系,拟订和完善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推动企业上市工作。
(十三)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根据授权,对企业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考核、任免并按照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十四)承担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职责,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十五)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等工作。
(十六)负责联系、指导和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
(十七)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八)拟订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促进通信、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发展、电子商务推广和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拟订区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九)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负责区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指导相关部门拟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牵头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监督管理全区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联系并协调在区电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党政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工作。
(二十)指导工业、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内外贸易、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发展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二)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三)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配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指标数据的提供。
(二十四)负责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负责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口岸工作与组织、协调、指导园区工作。
(二十五)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十六)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工业方面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和产学研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科技重大专项的调研和论证;指导和推进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负责重点实验室建设,统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 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省重大专项、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科学技术基金;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工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制造业信息化等工作;为企业、农村基层及社会各行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供信息、咨询、研究服务;负责介绍科技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和技术经济信息业务。
(二十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区大数据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六盘水市水城区大数据发展的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定并组织实施六盘水市水城区大数据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六盘水市水城区信息化社会服务、智慧城市建设、信息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相关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大数据信息资源开发应用与交易;负责对六盘水市水城区信息化企业的行业管理和人员培训,协调推进六盘水市水城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做好六盘水市水城区信息化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和产业布局;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资金使用、监督验收等工作;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前期的服务、审核、认定等工作;组织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两化融合;推动政府数据资源聚通用工作。
(二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九)完成区人民政府与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858-8225208 传真 0858-8261339 ,受理举报电话 0858-8224015
办公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中路22号 , 邮政编码 55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 3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盘水市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股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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