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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湄潭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遵党办字〔2019〕 11号)和《中共湄潭县委湄潭县人民政府关于湄潭县机构改革 的实施意见》(湄党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湄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是县人 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发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 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 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 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 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 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 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 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要问 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 经济运行。
(三)参与拟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 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 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 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四)承担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 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 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 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统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和审核评估责任。拟订全社会 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 申请国家和省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 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外资项目、境外 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 融资合作,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实施重点项 目管理。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专项规划,做好与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第三产业发展,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 性新兴产业发展,参与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 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 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 项目前期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 调推进有关工作。
(八)统筹推进与其他地区合作发展。研究提出推进区域合 作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建议;研究拟订与其他地区区域合作发展战 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
“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工作职责。
(九)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 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 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协 调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 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 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 设、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 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研究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和建立健全生态补 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 节能管理、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 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的执行;管理国家、省、 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 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承担国家、省、市成本调查任务;指导实 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十三)执行国家、省、市级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 方案;研究提出县级粮食、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 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县级粮食,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的收储、 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粮食、重要物 资和应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安全日常工作。
(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 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 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责调整。
1 .将县经济贸易局(县商务局)的粮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 县经济贸易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 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县发改局。
2.将县发改局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入县自然资 源局。
3.将县发改局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入市生态环境局 湄潭分局。
4.将县发改局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5.将县发改局药品和医药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县医疗保 障局。
6.将县发改局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划入县审计局。
7 .将县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监管职责划入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
8 .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机关。
(十七)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 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 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 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 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 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 主体活力。
1 .强化制定地方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地方 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 发挥地方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 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 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 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 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 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应急局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 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 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实 施,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改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 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会同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县 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委托县应急管理局所属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承担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 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县发改局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 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中的粮食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3.与县卫生健康局的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 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 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 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 任务。县发改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 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 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规划政策建议。
4.与县经贸局(县商务局)的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综合 性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县经济贸易局(县商务局)负责 专业性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县发改局与县经贸局(县商 务局)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做好上报市及以上核准备案的 能源投资项目工作。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由县发改局负责,上报前征求县经贸 局(县商务局)意见。上报市及以上工业和能源局核准备案的能 源投资项目,明确规定由投资主管部门申报的,由县发改局、县 经贸局(县商务局)联合审核上报,其余由县经贸局(县商务局) 审核上报。县经贸局(县商务局)负责拟订县级石油、天然气战 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报县 政府审批。县发改局负责管理县级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的收储、 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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