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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蕉坝镇人民政府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本级党委决定、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
2.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负责本镇经济、农林水务、环保、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体育、财政、民政、公安、民族宗教、安全生产、交通建设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防教育、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5.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7.承担县级部门委托行使的相关职责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蕉坝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指导商贸流通改革发展;收集、整理有关经济发展的资料和信息,并及时反馈情况,为全镇经济发展决策提供参考;承担计划、统计、审计等工作,指导村(居)经济发展,积极引导村(居)寻找经济发展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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