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监督管理。
(三)负责实施管理辖区减排目标的落实。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九)配合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851-27903441
办公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四十二中旁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09:00-11:50,下午13:30-17:00; 周末值班:上午09:00-11:50,下午13:30-17:00;星期五:上午09:00-11:50(星期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咨询电话:0851—23119198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电话:0851—23119198 12345
办公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三贤北路9号 邮政编码:56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咨询电话:0851-28655297
办公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四十二中旁开投大厦 , 邮政编码:56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股(污控中心)负责辖区地表水、地下水等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承担跨县界水体断面水质监管相关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辖区内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3人浏览过
36人浏览过
34人浏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