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政策;负责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按管理权限指导社会力量办学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承担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和统战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和老干部工作。
(五)承担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脱盲再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负责有关教育工作,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负责所属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
(七)负责加强全县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八)承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九)承担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工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十)负责协调和推动全县教育经费、教育投入的落实;负责所属单位的教育经费、基建建设、基建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规划、指导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指导全县学校的德育、体育、艺术、卫生、劳动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县属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四)承担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外事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五)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与发布。
(十六)负责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七)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
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851-87229511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迎宾大道1号麒龙城市广场C区(开阳火车站前)(邮编:550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1-87989410 传真:0851-87989404
办公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综合办公大楼A区2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1-87221282; 传真号码:0851—87316777;
办公地址:贵阳市开阳县磷都大道78号政府大楼; 邮政编码:550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职责:承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行使县人民政府赋予的教育督导职权,依法组织对下级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和学校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
开阳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职责: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拟定筹措教育经费的管理办法,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所属学校的布局及调整工作;负责编制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县级教育基建专款和各种教育专项经费并对其使用效益进行指导、
开阳县教育局教育科职责: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督查学校依法办学,保障教师依法执教,保证学生依法受教,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负责教育执法工作和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各级各类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各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