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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息烽县委办公室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卫生健康局(息烽县疾病预防控制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息委办字〔2024〕18号),息烽县卫生健康局(息烽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以下简称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实施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上级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规划,编制我县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宣传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国民营养计划等工作。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解答。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
(六)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政府办医职能,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组织实施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八)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负责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十)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全县中医药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二)提出加强全县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十三)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息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职责调整。县卫生健康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划入县民政局。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县民政局。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人口影响评估,完善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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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卫生应急办公室)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
息烽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中医药管理科、疾病预防控制科)根据权限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
息烽县卫生健康局规划信息财务科(人口与家庭科)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编制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的重要指标和基础数据的调查统计工作;
息烽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重点问题调研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指导卫生健康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
息烽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地址:贵阳市息烽县文化北路47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