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职能信息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城市管理、棚改和人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研究制订并实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城市管理、棚改和人防工作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
(二)依法负责经开区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三)依法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建筑市场以及房地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经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五)依法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与公积金管理。
(六)负责市政设施、市容环卫等相关工作。
(七)依法负责城市客运及维修行业管理。
(八)依法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
(九)负责经开区园林绿化工作。
(十)依法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指导协调农房确权工作。
(十二)依法负责经开区棚户区改造、城乡三变相关工作。
(十三)依法负责经开区消防验收备案管理、全区人防易地建设等相关工作。
(十四)承办经开区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