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承办大新县促进民间投资、开展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具体事宜;组织全县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调查、研究全县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全县赴国(境)外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项目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国(境)外投资有关数据统计工作;与相关国际组织或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三)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负责全县组织的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抓好“百企入桂”招商引资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县工业园区的重大招商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业园区重大项目的招商推介活动;负责工业园区重点招商项目库、重点客商名录库的建立工作;研究提出吸引外来投资参与园区开发建设的优惠政策。
(五)负责县域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县域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县域投资促进工作政策措施和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工作措施。
(六)负责国内区域和兄弟市间经济技术合作、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全县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县本级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七)负责受理、协调和处理投资者非涉及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投诉事项;参与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承担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根据大新县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和管理全县招商项目数据库,组织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的规划、包装推介等工作,协调做好招商项目储备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我县投资促进网;负责全县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工作。
(九)负责与崇左市主管投资促进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我县驻外省(区、市)及外省(区、市)驻我县办事机构开展有关投资促进业务的联络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投资促进局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文印、行政后勤、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会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编印投资、招商信息简报;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出国(境)人员政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在职人员的录用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政策调研股
负责招商引资政策投资课题研究,分析评估招商引资发展趋势,探索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推广招商引资成果经验;拟订全县招商引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实施对引进国(境)外和国内投资项目的奖励工作;牵头组织本局重要招商政策调研材料的撰写及相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投资项目股
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储备、发布等工作;汇总上报重大招商项目列入自治区、崇左市人民政府当年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建设和动态管理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服务全县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的项目签约工作;推介投资环境和重点项目,编印投资、招商项目宣传资料;参与组织招商引资项目有关业务培训工作;协调管理招商项目专项经费;负责与国内投资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工作,组织开展国内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统筹推进全县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国(境)外投资促进活动的统筹和协调工作;统计分析全县外资促进工作;负责直接利用外资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参与制定全县投资促进政策;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国(境)外投资促进活动;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和投资促进运行分析工作。
(四)投资协作股
负责全县区域经济合作相关工作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我县与各类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以及区内其它兄弟市双边或多边经济合作事项的开展;牵头组织或配合我县有关部门组团参加在国内举办的重要投资促进活动;承担对口支援方面的具体工作事项;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工作措施;负责全县投资促进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统筹推进北部湾经济区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抓好开展“百企入桂”活动日常工作;联络相关国际组织或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五)投资服务股
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督办工作;调查处理投资投诉案件,提出诉案处理意见;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县域投资促进工作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投资促进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大新招商服务网的管理;承担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咨询电话:0771-7969003
办公地址:崇左市规划馆三楼(崇左市江州区德天路与龙峡山路交界)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