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负责领导全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二)按照县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指导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三)参与规划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推动各级联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四)推进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动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增强服务“三农”综合实力。
(五)加强对本级社属企业及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和教育培训;负责基层社的综合业绩考核工作;指导基层社主动适应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打造“互联网+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七)负责拟订涉及供销合作社的政策法规,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和管理者职能,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九)负责主管县本级供销社行业学会商会,并提供相关服务。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供销合作联社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理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及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机关内部股室工作协调和对外联络及宣传;承担机关文电、政务信息、机要、文书档案、地方志、信访、保密和机关后勤接待服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县联社重大问题的调研和督查工作;牵头负责机关本级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节能降耗工作、机构编制、人事、财务会计、劳资、出国(境)、干部教育与培训、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系驻村队员组织开展机关本级定点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指导工作、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股。负责编制和组织落实系统年度经营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管理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商品经营活动及储备工作,指导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开发、品牌建设、产品促销工作、系统经济指标统计报表编制、经济运行分析及统筹管理,监测分析重要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供求、价格动态、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市场整顿管理、拟订基建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本级社有资产的管理、调配、监督工作、指导系统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推动、监督系统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和组织行业及社会企业开展农业互助合作保险业务以及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业务,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工作,协助开展基本建设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推进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打造“互联网+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负责组织实施“新网工程”项目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开展行业消费对接(电商);科技信息、质量标准工作;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业企业管理和基层工作股。负责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行业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本级供销社的相关行业学会、商会、协会,并提供相关服务,牵头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平安建设及维稳工作;负责本级社出资企业战略布局,编制发展规划;承担本级社出资企业经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出资企业改、兼并和重组方案的制订、审核、审批;负责本级社有资产管理公司日常工作,审定出资企业经营目标并进行目标考核,收缴社有资本收益;指导系统企业改革和经营管理,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整合工作;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与建设工作,完善基层供销合作社治理结构;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等合作经济组织;指导系统开展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同推进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负责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社等为农服务平台建设;拟订和完善基层供销合作社人财物统一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和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及项目申报、评审、建设、检查、验收等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基层社综合业绩考核、各乡镇供销社综合改革绩效考评工作;牵头负责供销社合作社政策法规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销社合作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事会办公室(审计股)。协助县联社监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监事会有关文件、制度的起草;指导基层社监事会和本级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承办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情况的日常工作;组织和承担机关、所属企业单位内部审计、专项审计和直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和监事会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扶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
梁学尊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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