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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祥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办公地点设在凭祥市北大路5巷38号。设有办公室、综合股2个内设机构,主要承担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核定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2020年11月7日办公地点搬至凭祥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崇左市和凭祥市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风险防控机制。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承担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能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咨询电话:0771-1234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凭祥市友谊关大道40号凭祥市政务中心1~3楼 ,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凭祥市医疗保障局综合股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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