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州区太平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崇政函〔2012〕104 号)和崇左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崇左市江州区街道办事处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崇编发〔2012〕45 号)精神,设立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街道办事处,为江州区人民政府正科级建制的派出机构,其党政机关主要职责规定如下:
一、强化的职能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和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上来,积极探索繁荣辖区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服务城市建设,统筹协调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服务城市,融合共赢”作为中心任务,着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全面统筹城乡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四位一体”科学发展,促进城乡繁荣。
(三)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要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农事村办等形式,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农村和街道社会事业,加快新型农村和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工作)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和街道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和街道生产(工作)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四)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稳定。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和社区居民权益机制,促进农村和街道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和社区居民合法权益;要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强化城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农村和街道社区利益协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五)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要加强党的农村和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引导农民和社区居民有序参与村屯和社区事务管理,推进村屯和社区事务公开,推动农村和街道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乡村和街道社区多元治理。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制定本辖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围绕江州区“富民强区”新跨越战略,强化为“三农”服务意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通过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等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三)坚定不移地把“服务城市,融合共赢”作为街道办事处的中心任务,强化服务城市建设、服务社区、服务民生的意识,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
(四)加强党的农村和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村(居)委员会工作,促进村(居)委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化城市的主导作用,提高党在基层的威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充分发挥村(居)委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自治作用,做好宣传法律、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和教育村(居)民履行法定义务的工作。
(五)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六)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村庄集市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开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提高为企业和居民群众服务的质量;组织开展好社区教育、群众文化、社区卫生、科普和社区体育等活动。
(七)负责抓好辖区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街道经济,积极培育税源,加强协助地方税征收工作;加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抓好所辖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和全方位的管理工作;兴办村屯和社区福利事业,负责做好拥军优属、防灾救灾、扶困助残、社会救济、殡葬、婚姻、外来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参保率;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抓好文化体育事业建设,活跃城乡文化生活。
(八)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不断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积极普及学前教育,提高辖区人口质量。
(九)领导和管理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工作,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负责民兵的政治教育,落实民兵参训人员;负责组织领导民兵完成战备、治安值勤任务;组织民兵参加经济社会建设;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预备役和征兵工作。
(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机制,促进城乡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村(居)民合法权益;加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健全辖区内的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十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严厉打击一切敌对势力,惩治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私有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一方平安。
(十二)制定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抓好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统战、民族宗教和对台工作。
(十三)协调辖区内各村、各社区、各行业、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
(十四)承办江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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