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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州区乡镇党政机构改革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板利乡内设机构设置、简介、主要职责确定如下:
1.党政办公室:组织协调乡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督查、会务安排、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工会、妇联、团委、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统战、计划统计、史志、工作总结等工作,以及党政涉外行政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民政办:负责乡救灾救济及灾情统计上报、优抚、定补,发展民族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广播电视、宗教、民政、双拥、老龄、残联等工作,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指令和决议;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好“七簿一卡”,对各村、各部门、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依法收取社会抚养费;承担准生证的审核、发放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4.扶贫站:负责全乡扶贫工作期规划,并且组织实施;负责乡扶贫重大项目的计划编制和申报工作;负责扶贫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及扶贫款项的发放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综治办: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和措施;定期分析研究辖区内的治安形势,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联合或单独行动;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开展基层治安防范工和和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督促、指导村、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禁毒等方面工作;组织、指导村、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工作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防范与处置非法宗教活动,做好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妇女联合会: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增长,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妇女人群众排忧解难,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在全社会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大力倡导文明进步的妇女观;监督落实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益;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推动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教育引导妇女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6.团委:领导全乡共青团工作,推进全乡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研究指导全乡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和帮助乡少先队组织开展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7.农业服务中心:优良品种的引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产业结构的调整(包括新农村建设的一村一品),搞好农村能源建设(沼气),认真推广农业机械化,协助乡政府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农业经营活动,做好农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各种农业资源,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各种农业违法案件,依法代收和管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农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8.统计站:完成上级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按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要求,收集、整理、公布、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定期将当年的统计资料装订归档,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依法进行统计,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核实本辖区统计调查对象情况,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对本辖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9.司法所:协助乡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辖区法律工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劳动保障事务所: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障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咨询服务,组织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服务,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搞好农村劳动力跨域劳务输出,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四合一”所: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严格掌握和控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设用地指标,未经批准,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非农业建设,提倡节约用地,严格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把建设用地手续报批关,做到办理各类建设用地时“三到场”,权属来源合法、四至界址清楚、面积准确、资料手续齐全,按权限规定;负责调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权属纠纷,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解答来信来访人员对土地管理工作提出的问题,受理群众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熟悉和掌握并严格执行各类建设用地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乱收费,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工作情况统计各类建设用地数据,做到数据准确、按时上报;负责全乡城建建设的管理。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建立健全乡村保护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者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粮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员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承担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事项。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区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计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消除事故隐患,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及信息的分析、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2.畜牧水产站:负责全乡畜禽疫病的免疫工作,负责全乡畜种的改良工作,畜牧科技推广工作,举办畜牧科技培训班、畜牧科技配套服务的物资供给,负责全乡畜牧扶贫、发展项目的申报及组织、实施。负责全乡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清理、整顿、规范市场,负责全乡的疫情监测和上报。
13.文广站:制定本乡文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发挥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健康的文艺节目,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好文化服务站图书资料的统计、借阅、保管及体育器材的登记管理工作,做好广播、有线电视实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维护传播器材的正常运行,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节目,负责自办节目的内容搜集、编辑、整理、播音工作。
14.财政所:制定财政所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安排实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努力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监督会计管好用好各项资金,监督出纳管好库存资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管理罚没收入和其他应上交本级财政的收入,负责全乡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财政宣传,财政相关信息,组织财政人员培训,监督村级财务和会计管理,组织员工按时完成农税任务,完善票据管理,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安排。
15.武装部: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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