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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卢小云(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委员会副书记、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人民政府乡长)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三、组织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罗香乡“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土地流转、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四、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乡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六、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七、专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镇步伐: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十、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72-6217176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金秀县罗香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相关方针政策;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以及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基层便民服务平台管理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