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实施细则,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上级对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实施细则。
四、贯彻执行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政策,组织实施统一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统筹拟定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健全完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编制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检查全县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工伤保险政策情况,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负责事故伤害职工工伤认定,对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依法及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实施办法,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七、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 革实施办法并指导和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留学人员来本县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
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来宾市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参与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主要领导:
黄宝田,男,壮族,1978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772-4301606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教育路中段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2-4278513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绿源路329号 邮编:546199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股。负责全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拟订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