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建立健全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按照管辖权限负责村(屯)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编绘和申报全县村(屯)以上标准行政区划图和全县县界标准样图;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地名管理及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县域范围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五)负责婚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系统福利机构和婚姻登记、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领导:
黄文富,男,汉族,1979年6月生,广西象州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象州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领导:
陈春燕,女,壮族,1978年8月生,广西象州人,本科学历,现任象州县民政局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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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00-12:00; 15:00-18:00 (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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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象州县民政局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事务股(行政审批股)。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负责村(屯)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