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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气象局属中直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实行以部门领导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以部门领导为主,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人员编制6人。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审查、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和公共气象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进行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管理、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完成上级气象部门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咨询电话:(0772)4212696
办公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兴宾大道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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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河西街道)榜山路75号兴宾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54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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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气象局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政务管理、法治建设和社会管理等职责。负责草拟全局工作计划、总结、文件及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兴宾区气象预报预警管理工作;负责兴宾区乡镇气象信息员的管理和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