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设置
下坳镇党政机构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委员会办公室等4个机构。镇政府实行助理员制,根据实际,设立民政、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统计、扶贫、计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督、信访、农业等助理员职位。
镇设人大机构,不设政协机构,纪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
人民武装部、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明确为上级机构派驻或设在镇的机构。
二、机构职能
(一)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及国务院、区、市、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措施。对镇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县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措施,制定规范性文件,发布决定和命令。
3.管理本镇经济工作和乡镇建设,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和民族、宗教。
4.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尊重和维护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6.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负责人
蓝广 下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咨询电话:0778-522636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巴谭社区城北新区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都安瑶族自治县下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管理工作,开展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负责救灾救济工作和民政福利工作和拥军、优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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