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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加挂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牌子。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河池市委和自治县党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全县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协调解决;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指导推进和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区域经济合作。
(四)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安排政府性资金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汇总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石漠化治理和易地扶贫搬迁等专项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综合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县重大项目规划和生产力布局。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建设,审批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库的建设,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县级重大建设项目。
(六)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生产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七)拟定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和交通、能源发展战略、规划。
(八)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资源节约、节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九)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就业、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拟订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规范性文件。
(十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改革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拟定少数由县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监测预测预警市场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和承担政府定调价项目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负责实施对涉纪检监察、刑事、涉税、行政处罚活动和行政征收、征用财物的价格认定;建立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平价商店建设。
(十三)管理自治县粮食、食糖和棉花储备,负责自治县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粮食产业发展。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十四)拟订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十五)根据自治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自治县投资项目。
(十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保障军粮供应,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行业教育培训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八)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起草“放管服”改革、大数据发展、数字巴马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规章制度草案,拟订相关行业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巴马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大数据发展、数字巴马建设的意见建议。负责拟定全县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全县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负责统筹全县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全县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统筹数字经济发展。负责统筹数字社会建设。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完成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综治、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人事和工资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生产力布局建议;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对策;编制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开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评估;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节能工作。组织研究提出发展服务业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制订和实施服务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负责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巴马养老服务业聚集区规划、指导和推进工作。开展服务业企业引进、培育工作;开展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
(三)投资股。负责中央、自治区、河池市等上级专项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审核及申报工作。汇总编制年度政府性资金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投资计划,以及县属单位自筹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提出农业农村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提出安排政府性专项基金农林水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计划;负责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和年度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大中型水电站移民项目建设的计划管理。组织研究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能源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
(四)项目管理股。研究提出和归口管理年度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目录;负责研究提出年度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协调统筹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期评估工作;参与全县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库建设及其前期工作综合协调,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全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及经费安排方案;负责全县范围内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
(五)审批股。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权限内上级预算安排的城镇基础设施、公检法司设施以及县直各部门业务用房项目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完善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核准和登记备案、专家咨询论证、审批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负责全县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六)价格管理股。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河池市颁布的重要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县重要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价格的作价原则和办法;负责拟定和调整县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价格;负责指导全县商品价格管理工作。接受本级有关行政执法、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价格认定协助,对其直接办理的刑事、民事、经济、仲裁及违纪违法等案件的各种涉案标的价值进行认定;接受税务机关提出,对涉税财物价格进行认定;接受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对涉及行政征收、征用、国家赔偿、补偿事项的财物价格进行认定。
(七)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价格调控政策措施和价格监测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县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及价格形势分析,提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管措施和调控意见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负责采集日常价格信息和发布平价商店指定商品市场平均价格,上报各种监测数据及监测分析材料;负责全县价格指数编制及价格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和管理;负责提出全县重要收费管理的原则和办法;负责拟定和调整县级政府管理的重要收费标准;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价格调控、价格监测、收费管理工作。
(八)粮食股。承担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政策性粮食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储备品种、数量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储备粮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动用储备粮指令计划及完成紧急调运工作;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粮食供求情况;指导、协调全县粮食产业发展;负责协调军粮供应和产销合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健全全县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设。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和建议。研究提出全县糖棉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糖棉和战略储备物资的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及相关储备统计工作。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及行政审批事项。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负责“12325”监管热线电话受理、处置及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超标粮食处置监督。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负责全县放心粮油监督检查。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大数据管理股。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巴马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大数据发展、数字巴马建设的意见建议。负责统筹全县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负责起草“放管服”改革、大数据发展、数字巴马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规章制度草案,拟订相关行业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下属机构及职责
自治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水库移民和易地安置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四、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陈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