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南丹县龙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综合管理股、项目管理股、招商引资股、财务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一、主要职责
审核工业园区内的投资项目,并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备案;负责工业园区内招商引资及土地的统一开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负责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管理;协调与工业园区建设相关的各项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股。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政治理论和政策学习;负责宣传报道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整理、汇报和信息发布;负责工业园区管委会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有关文稿的草拟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会议组织和活动安排;负责内勤管理、对外联络和信访接待工作;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项目管理股。负责编制工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工作;负责工业园区有关信息收集及资料、数据、指标的统计工作;协助编制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规划建设用地管理,对进驻园区项目选址的踏勘和初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土地储备供应计划;负责土地征(转)用批前工作,开展土地开发的前期包装策划,办理土地储备和批前手续;负责协调解决企业之间、企业与周边的关系;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商引资股。负责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工作,策划和组织对外招商及联络工作;参与制定招商引资政策;负责制定项目进入工业园区的前置条件,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备案。负责项目引进落户、项目包装推介和入园项目介绍;协助落户工业园区企业业主,完成项目备案登记或立项、选址规划、建设用地、环评、开工建设等各项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协调服务工作;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财务管理股。负责园区管委会机关财务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收支计划,按规收支;负责公共产品采购、保管和党报党刊征订工作;负责园区内企业的经济运行统计上报工作;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政策法规股。负责园区内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管理监督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和议标、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单位负责人
南丹县龙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叶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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