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及国务院、自治区、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措施。对镇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措施,制定规范性文件,发布决定和命令。
(三)管理本镇经济工作和乡镇建设,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和民族、宗教。
(四)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尊重和维护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六)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
(八)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九)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78-2111451
办公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 邮编:5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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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8- 2290123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世纪路2号 邮编:5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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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8-2290160; 0778-2290128;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金城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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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提供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 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区全天候对外开放。
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参保养老保险、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