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鹅塘镇综合性党政机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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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 |
工作职责 |
五 |
综合事务办公室 |
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各部门的综合协调、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会务、财务、绩效考评和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等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及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执行国家、自治区、贺州市和平桂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政务服务的决定。 负责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管理和监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主要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人才、老干部等工作。 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党代表和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并做好代表的联络工作,承办换届相关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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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办公室 |
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 负责整合综治中心、应急处置队伍、综合执法队的工作力量,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指挥平台。 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 负责辖区内法治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 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工作。 负责灾害预防、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负责安全生产、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受委托机关的委托,开展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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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办公室 |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族宗教、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等社会事务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社会福利、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殡葬管理等民政工作。 负责镇地名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区域边界纠纷。 负责老龄人、残疾人的教育和康复工作和五保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城乡医疗、农村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族宗教、水库移民、易地扶贫搬迁、救灾救济等工作。 负责协调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障服务等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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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办公室 |
负责全镇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镇农业保护用地的开发和管理。 负责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指导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经营与管理工作。 负责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监督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监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负责全镇企业管理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本镇统计工作,健全本镇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 负责水库及河道管理,落实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村庄、集镇饮用水源保护和利用。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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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综治中心 |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负责辖区内村(居)戒毒、村(居)康复相关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司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矛盾化解、治安联防、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 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协调派出所和法庭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 组织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做好重点人员防控和思想转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相关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
1. 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集中行使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职能部门委托的自然资源、农房管控、农村宅基地管理、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 3. 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4. 协助做好辖区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房管控、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领域的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6. 负责安全生产、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消防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救援工作。 7. 负责组织编制镇国土空间规划。镇国土空间规划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后,由镇人民政府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8. 负责组织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多规合-”实用性村庄规划,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负责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审议村庄规划,并动员、组织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负责乡村规划师的日常管理。 9. 负责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将审批情况报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备案。 10.负责加强农村宅基地报建服务和农村住宅建设过程监管,全面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文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的“三到场”要求。 11.受委托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负责对农房建设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12.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及路政服务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 13.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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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 |
1. 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 2. 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含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就业、社保、医保、计生、乡村建设、农林水等审批和服务事项)。 3. 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工作。 4. 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评价和绩效考核工作。 5. 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板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受理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八大类服务活动。 6.做好本镇群团方面的服务工作。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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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1. 负责宣传贯彻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 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动植物病虫害、疫情的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 3. 负责落实动物强制免疫以及动物疫病防控计划、方案,加强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和畜牧、饲料、草地、渔业等方面的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 4. 负责各项惠农政策补贴、农村财务代理核算工作。 5. 负责国家政策和市场动态的研究,发展乡镇特色产业和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 6. 承担本镇农业机械的管理、安全监理和农机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搞好农机化财务、管理统计,制定农业机械化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7. 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8. 组织指导农村集体和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开展林业资源调查和统计工作。 9. 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和协调水利项目实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技术服务工作。 10.负责农村能源(农村生活生产使用的沼气、秸秆、薪柴、太阳能、风能、微水能等)建设和管理,引导农村能源新技术、新设备、器材的引进与开发。 11.负责宣传贯彻防贫监测有关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协助行业部门做好相关政策落实。 12.统筹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及农业产业融合、农村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有效衔接。 13.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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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服务站 |
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八一”和春节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负责辖区内拥军优属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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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电和体育旅游服务中心 |
贯彻落实有关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负责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基层文化、体育设施、旅游产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和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镇、村级文化、出版物市场、广播电视电影安全传播工作的管理。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新闻出版活动。 负责广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传播。协助文化旅游部门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整理与保护。 协助辖区策划旅游产业活动。协助管理辖区旅游市场。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咨询电话:0774-883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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