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第一条 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平桂区所辖街道事业单位>的批复》(贺编(2020]136号)《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办公室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平桂区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2030号)精神,结合西湾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西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不定级,均列为公益一类。
第三条 西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共设置6个事业单位:
(一)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西湾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加挂“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牌子(以下简称“西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二)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综治中心(以下简称“西湾街道综治中心”),加挂“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西湾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三)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西湾街道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挂“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西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四)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以下简称“西湾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五)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西湾街道农服中心”),加挂“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西湾街道乡村振兴中心”)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六)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文化广电和体育旅游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西湾街道文化广电和体育旅游服务中心”)。
第四条 西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管理的6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西湾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西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
(1)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受理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
(2)做好街道群团方面的服务工作。
(3)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
(4)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含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就业、社保、医保、计生、乡村建设、农林水等审批和服务事项)。
(5)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政务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工作。
(6)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评价和绩效考核工作。
(7)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西湾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由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二)西湾街道综治中心(西湾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
1.主要职责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2)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3)负责辖区内村(居)戒毒康复相关工作。
(4)承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司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矛盾化解、治安联防、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
(5)掌握、分析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协调联系派出所和法庭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
(6)组织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活动,做好重点人员防控和思想转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相关工作。
(7)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西湾街道综治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网格化管理中心主任由综治中心主任兼任)。
(三)西湾街道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西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西湾街道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西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编制方案另行规定。
(四)西湾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1.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联络接待、情况反映、困难帮扶、光荣牌悬挂、送立功喜报、“八一”和春节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2)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
(3)负责辖区内拥军优属工作。
(4)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西湾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站长1名。
(五)西湾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西湾街道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1.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农业农村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动植物病虫害、疫情的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
(3)负责落实动物强制免疫以及动物疫病防控计划、方案,加强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和畜牧、饲料、草地、渔业等方面的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
(4)负责各项惠农政策补贴、农村财务代理核算等工作。
(5)负责国家政策和市场动态的研究,发展特色产业和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
(6)承担农业机械的管理、安全监理和农机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财务、统计工作,制定农业机械化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7)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8)组织指导农村集体和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开展林业资源调查和统计工作。
(9)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和协调水利项目实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技术服务工作。
(10)负责农村能源(农村生活生产使用的沼气、秸秆、薪柴、太阳能、风能、微水能等)建设和管理,引导农村能源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材的引进与开发。
(11)负责宣传贯彻防贫监测有关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协助行业部门做好相关政策落实。
(12)统筹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及农业产业融合、农村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有效衔接。
(13)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西湾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由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六)西湾街道文化广电和体育旅游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基层文化、体育设施、旅游产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和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街道、村(社区)文化、出版物市场、广播电视申影安全传播工作的管理。
(4)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
(5)负责广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传播。
(6)协助文化旅游部门开展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整理与保护工作。
(7)协助辖区策划旅游产业活动。
(8)协助管理辖区旅游市场。
(9)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西湾街道文化广电和体育旅游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
第五条 西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六条 本方案由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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