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地方规程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县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六) 统一协调指挥县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人武部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合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管理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台风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百色市下拨和县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 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中区市直单位和乡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负责、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 依法组织指导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自治区、百色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八)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部门预决算、财务、劳动工资、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应急指挥、综合协调、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党群、离退休人员、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受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信息;组织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调度工作;街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地方规程、标准和相关政策; 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建设;监督指导企业“三项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和日常具体事务;负责组织相关调研督查工作。
(二)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股。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 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灾害预测预防工作;承担抗震设防审查核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水旱台风灾害、地震、森林和草原(草地)火灾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参与突发事件的国际、省际、市际救援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本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三)非煤矿山和工贸安全监管股。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依法监督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开展有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依法参与调查处理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参与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 )医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参与全县烟花爆竹限禁放区域内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指导烟花爆竹企业、零售点(店)安全管理工作。
机构负责人:西林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田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