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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田林县机构改革方案》和田林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县政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关于新时代办公室“三服务”工作的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办理各种来文来电。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检查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七)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汇报材料、典型材料、调研材料。
(八)收集、编辑、报送县内外重要信息资料,组织信息调研,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九)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服务。
(十)办理县人民政府承办的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十一)负责县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政务监督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处理本县的涉外、涉港澳事务。
(十三)管理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四)管理县政府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县政府网站等工作。
(十五)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
负责起草县人民政府领导的讲话材料、调研报告等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审核、承办有关文件,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负责有关会议会务、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并落实会议所决定的事项;收集、整理、编写政府大事纪要;负责联系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文秘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文电股(含文印室、办公室人事)
负责文电收发、运转、印鉴管理、文书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府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文件收发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种文件及会议材料的打印、校对、印刷等工作;负责文印设备管理与维护;协助有关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综合股
负责起草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室主任的讲话材料、调研报告等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负责收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数据资料,组织有关重大课题和专题调查、撰写调查报告,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撰写县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学习;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行政会务股
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大型会议的会务和接待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重大活动和重大接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政府接待的协调和车辆调度等机关行政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的各种节庆、开竣工典礼活动安排; 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信息股
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以及信息反馈工作,编写政务信息;负责指导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政务服务管理股
负责制定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推进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组织县级各职能部门为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相配套的管理和服务事项;组织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入政务中心服务,并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负责审查县级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授权,受理行政审批的相关投诉;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考评和奖罚;协调指导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财务室(含县政府机关工会)
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办公室系统预算、工资统发核算、各类财务报表统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有关重要会议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工会日常事务;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田林县外事办公室
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责研究制定外事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关于外事工作及相关活动,负责处理本县的涉外事务,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对外事工作的实施情况;负责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外国签证手续以及前来田林县访问的外国人士的函电和审核报批事宜;协助有关方面开展涉外安全和领事保护工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我县民间组织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县涉外案件和涉外突发事件;提供对外表态口径,审核上报全县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负责对来本县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宾和进行采访的外国、港澳的新闻记者管理;统筹县四家班子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指导全县的外宾接待、管理、服务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 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
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3名。
第六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
内设机构分别为:秘书股、文电股(含文印室、办公室人事)、综合股、行政会务股、信息股、政务服务管理股、财务室(含县政府机关工会)、田林县外事办公室(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名称: 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黄大照
办公地址: 田林县乐里镇新市街49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76—7212215
电子邮箱: xfb7212215@163.com